小乘佛教为什么主张法有自性?对于我们生活有什么指导意义?
小乘佛教(尤其是说一切有部)主张“法有自性”(五蕴、十二处等法实有),其核心逻辑源于对因果相续机制的实体化需求与对经验世界的实在论诠释。这种观点既是对原始佛教教义的阶段性发展,也反映了部派佛教时期对哲学本体论的探索。以下从五个维度展开分析:
小乘佛教(尤其是说一切有部)主张“法有自性”(五蕴、十二处等法实有),其核心逻辑源于对因果相续机制的实体化需求与对经验世界的实在论诠释。这种观点既是对原始佛教教义的阶段性发展,也反映了部派佛教时期对哲学本体论的探索。以下从五个维度展开分析:
佛教各宗派对唯识宗“阿赖耶识”的态度及因果相续理论的差异,本质是对‘存在性’与‘空性’辩证关系的不同诠释。以下从小乘部派与大乘显密诸宗两个维度展开分析,揭示其理论特色与哲学分野: